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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南京理工大学招生章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23-12-25 14:20:10 | 16教育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财经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11010036隶属于:教育部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工科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32010288隶属于:工业与信息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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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南京理工大学招生章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22年南京理工大学招生章程

南京理工大学是始建于1953年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本科大学,是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双一流”和“211工程”建设高校,共开设了20个专业学院,2个独立学院,国家重点学科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5个等优秀专业,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南京理工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南京理工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南京理工大学章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南京理工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全国重点大学。学校由创建于1953年的新中国军工科技最高学府---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工程学院(简称“哈军工”)分建而成,经历了炮兵工程学院、华东工程学院、华东工学院等发展阶段,1993年更名为南京理工大学; 2000年,获批成立研究生院;2017年,学校入选“双一流”建设高校,“兵器科学与技术”学科入选“双一流”建设学科;2018年,王泽山院士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同年,学校成为工信部、教育部、江苏省共建高校。进入新时代、开启新征程,学校坚持“以人为本,厚德博学”的办学理念,秉持“进德修业,志道鼎新”的校训,弘扬“团结、献身、求是、创新”的校风,以服务国家战略需求、推动社会进步为使命,为党育英才、为国铸利器,围绕陆海空天信融合发展,向特色鲜明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奋勇前进。

办学地点:南京校区(江苏省南京市孝陵卫200号)、江阴校区(江苏省江阴市福星路8号)。

第三条 我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南京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我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高考、保送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国家专项计划、第二学士学位等。

第五条 我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本科生招生委员会,为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最高领导机构,在制订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委员会闭会期间由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

第七条 学校成立本科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

第八条 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二)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三)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四)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五)受权组织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

(六)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七)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完成新生复查工作;

(八)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合理制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结合学校实际,在保持各省(区、市)相对稳定的基础上,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

第十条 我校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一条 我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1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

第十二条 我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投档时,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我校认可经各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

第十四条 对于所有进档考生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并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第十五条 根据有关省份招生录取改革的建议要求,制定相应录取方案。其中:内蒙古自治区采用“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即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第十六条 在实行高考改革的省(区、市),考生所报考专业(类)必须符合我校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七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八条 保送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国家专项计划、第二学士学位等按照教育部、各省(区、市)和我校制订的具体招生办法执行。其中,艺术类招生统一使用生源省(区、市)美术类统考专业成绩,按照各省(区、市)投档规则予以录取。

第十九条 南京校区除保送生、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中外合作办学、第二学士学位录取考生外,符合条件的大学一年级学生每年春季学期可以申请在南京校区专业范围内调整专业;江阴校区符合条件的大学一年级学生(不含中外合作办学)每年春季学期可以申请在江阴校区专业范围内调整专业。

第二十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规定及我校按要求制订的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江苏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三条 我校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设立入学“绿色通道”,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勤工助学、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措施,恪守“绝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承诺,保证每一位新生能够顺利报到入学。

第二十四条 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咨询电话:400-110-2882,微信公众号: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监督电话:025-84315558。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2年南京理工大学招生章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08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05月06日讯,(liuxue86.com)考研频道为您转载学校官方《2008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内容。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08 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 2008 年 4 月 22 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长办公会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规范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保证我校招生工作正常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校名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注册及办学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学校代码为10036。英文译名:University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and Economics(简称UIBE)。
第三条 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第四条 学校的办学层次为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生、普通本科生、留学生、高职生和成人教育生等。
第五条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创建于1951年。1953至1999年,由原国家外经贸部管辖。2000年6月,原中国金融学院与原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合并成立新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划归教育部主管。
第六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进入国家高等教育“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校长和校内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为常设机构,协调处理学校本科招生日常事务,其主要职责是:
1. 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2. 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3. 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章程;
4. 实事求是地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5. 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6. 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7. 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它工作。
第八条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九条 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的文件精神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以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美,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我校除英语日语法语等语言类专业限招英语考生外,其它专业不限外语应试语种,但是高中阶段学习非英语语种的新生入校后,学校不单独为非英语语种的学生开设英语课程,要求该类学生在校期间取得学校规定应取得的英语学分,并达到学校对学生在其他方面的英语学习和技能要求。
第十二条 报考我校所有专业均需加试外语口试(个别省市的理科不加试外语口试除外),口试的组织以及口试内容和成绩由考生所在地招生部门负责。我校不组织面试。
第十三条 对享受加分或者减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进专业时只以教育部认可的加分或者减分政策为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规定的加分或减分政策仅供参考。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优先录取高考外语口试成绩高、英语单科成绩高、有政策加分或有体育文艺特长的考生。

第十四条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 录取专业时,根据各省市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数量,确定一定的分数级差。所有投档考生按分数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降一个分数级差录取第二个专业志愿,以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提前批次招收的部分外语专业及工商管理类兰斯双学位项目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第十 六条 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七条 学校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八条 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但其实际高考成绩应不低于已投档的第一志愿考生的平均分,且须服从所有专业的调剂。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九条 江苏省普通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选测为AB+、必测为4C、技术科目为合格,对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方式,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其它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所录专业。

第 二十条 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第二十一条 保送生、艺术特长生、第二学士学位生等招生事宜,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本校的招生简章执行。

保送生和提前批次录取的外语专业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

少数民族预科生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我校在当地一批次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且不低于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按实际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新生,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三条 2008年学费为外国语言类本科生每学年6000元人民币,其他专业本科生每学年5000元人民币。华侨学生的收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中法兰斯双学位项目的项目费以学校有关部门的规定为准。另外,学校将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向在校生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

第二十四条 学校设有新生奖学金、综合奖学金以及各类单项奖学金,获奖面最高可达60%,奖学金额度最高可达6000元/年;同时学校还针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采取了勤工助学、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特殊困难补助、缓交或减免学费等措施,其中国家助学贷款额度最高为6000元/年。
第二十五条 学校院系和专业介绍、招生来源计划等详细信息见当年《招生简章》和《报考指南》。
第二十六条 学校网址: www.uibe.edu.cn ,招生办公室网址: www.uibe.edu.cn /zhaosheng,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招生咨询电话:(010)64492178,传真(010)64493866。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

2022年南京理工大学招生章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09年北京交通大学本科及高职招生章程

05月06日《2009年北京交通大学本科及高职招生章程》由我转载,放心阅读,仅供参考!

(2009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北京交通大学本、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北京交通大学(原北方交通大学)。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性质:公办普通全日制重点大学、“211工程”学校。学校现已形成以学士、硕士、博士为主的培养体系。对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各类学生,颁发北京交通大学相应学历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例者,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条  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并接受纪委、监察处、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北京交通大学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工作内容下设特长生招生、艺术类招生、保送及自主选拔招生、招生监察等工作组,全面负责全校本、专科(高职)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副校长担任组长,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招生与就业工作处、教务处、学生处、纪委、监察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任组员。

第五条  北京交通大学招生与就业工作处下设招生办公室,作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l、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4、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协调组织新生体检复查等工作;

6、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六条  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处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七条  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八条  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九条  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最高不超过120%。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提档比例为102%以内。

第十条  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以投档成绩为主要依据,同时参考相关科目高考成绩和高中会考成绩来确定录取专业。承认符合规定的各类加分,增加分值不得超过20分。

第十一条  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分布设定级差分数,专业志愿级差分数一般在3—5分以内。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扣除相应分数级差,按第二专业志愿排序,依此类推。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但服从调剂的考生,则按投档成绩排序后调剂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对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除法学专业设定为历史外,其它专业均设定为物理。等级要求其中一科达到A以上,另一科达到B + 以上。对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方式,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其它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所录专业。等级顺序依次为A + A + 、A + A、AA、A + B + 、AB + 。已被我校认定的自主考生须达到同样等级条件时,方能享受相应降分优惠;各类特长生根据生源情况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可降至AB。

第十二条  报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将依次接收服从专业调剂的非一志愿考生。对于几个志愿同时投档的省区,将根据各省投档分数情况设定志愿分数级差,志愿分数级差一般在40—60分之间。

第十三条  部分专业的特殊要求:

1、根据学校专业设置及培养要求,英语、传播学软件工程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以及全部高职专业入学后外语教学只设英语,其它专业不限外语语种。英语、软件工程、传播学专业要求英语单科高考成绩原则上达到满分的三分之二以上;报考英语、传播学专业的考生还须根据本省要求参加当地招生机构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语加试。

2、建筑学专业要求有一定的美术基础。当地招生机构组织徒手画加试的地区,考生需有徒手画加试成绩。新生入学后进行美术考试,成绩不合格者转至土木工程环境工程专业。

3、理科试验班类专业只招有志愿考生,且考生投档成绩应高于我校在当地按照100%提档最低分20分以上。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要求考生投档成绩应高于我校在当地按照100%提档最低分10分以上。

第十四条  报考艺术设计专业,需在本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的基础上,取得我校合格证。录取时将所有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且高考成绩达到省控线的考生全部调档,根据公布计划和投档考生志愿,将投档成绩和我校校考成绩分别按照6:4、7:3合计后,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文理科一起排队),并参考英语成绩择优录取。英语成绩原则上要求在75分(150分制)以上,录取时将根据考生的实际分数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优先考虑第一志愿考生。当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将依次接收非一志愿考生。录取时将在我校进行美术复试,凡发现专业资格考试有舞弊者,取消录取资格,退回来源地。

对艺术类计划设置为0的省区,若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地二本线的70%,且英语成绩达到75分以上,则根据预留计划情况决定是否录取。

第十五条  体检标准参照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此外,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电子商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电气信息类(含轨道牵引电气化)专业要求无色盲;英语专业要求体貌端正、口齿清晰、听辨正常;色盲或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报考理科试验班类、自动化(含铁道信号)、光信息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报考软件工程、电气信息类(含轨道牵引电气化)专业。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来源地。

第十六条  国防生只招应届、英语考生。考生须通过政审、军检和面试。体检标准参照执行《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享受由军队支付的国防奖学金。

第十七条  除国防生外,各专业录取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八条  民族班计划只招少数民族考生。按照民族班计划录取的考生,入学后插班学习,学生毕业后须回本省就业。

第十九条  填报企业定向的考生须提前向定向单位了解定向就业政策及签订协议的要求和程序。录取时须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毕业后去定向单位就业。保送生以及自主选拔招生按照教育部和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艺术、体育特长生须经过学校和各省级招生机构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获得特长生资格认定并经过当地招生机构公示。录取降分范围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以学校和考生签订的协议为准。

第四章  其它

第二十一条  本科新生全部就读于学校本部的主校区和东校区。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本科各专业学费标准预定为: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每学年10000元,其它专业每学年5000——5500元;软件工程专业从第三学年开始学费为每学年16000元。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每学年为750——1200元。如果国家调整新生收费标准,则执行新规定。

第二十二条  高职新生全部在我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习、住宿。其中:城市交通运输旅游英语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在北京交通大学清河职业技术学院(北京清河北京市公共交通集团党校院内);公路运输与管理、高等级公路维护与管理、道路桥梁工程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法律事务专业在北京交通大学燕郊职业技术学院(北京东燕郊交通部管理干部学院院内)。

第二十三条  高职学费标准:旅游英语每学年7500元,其他专业每学年6000元。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每学年750元或850元。 16教育网

第二十四条  根据北京市有关文件,录取到我校高职专业的学生一律不迁户口。新生户籍“农转非”按考生所在地的有关文件办理。

第二十五条  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学金机制。对于贫困学生设有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减免缓学杂费、校外机构资助等措施组成的相互补充、较为完善的经济资助体系。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详细信息见当年招生简章或报考指南,也可访问学校网站了解。

第二十七条  高招咨询

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51688441

学校网址:

招生资讯网:

北京交通大学燕郊职业技术学院  咨询电话:010-61590760

北京交通大学清河职业技术学院  咨询电话:010-62900026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九年三月

以上就是16教育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22年南京理工大学招生章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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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外语类保送生招生计划及专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简称贸大,位于北京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2022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外语类保送生招生计划及专业具体有哪些,一起来看一下!2022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外语类保送生招生计划及专业我校2022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计划为100人左右(根据生源质量、报考数量和测试成绩等适当调整),招生专业如下:

2023-12-25 18:34:05
苏州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非江苏省) 苏州大学综合评价招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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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苏州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非江苏省)考研频道我从官方网站转载《2013年苏州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非江苏省)》一文,谢谢阅读!为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一、学校概况苏州大学坐落于素有“人间天堂”之称的古城苏州,是国家“

2023-12-30 10:33:40
外语类保送生考数学的院校 武汉理工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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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送清华大学?1.自主招生自主招生,顾名思义,就是学校在高考前先自己考核一部分学生,并根据学生成绩提供降分录取的优惠政策每个人都可以报名自主招生,一般自主招生的学生分两种:A.学校推荐的B.自己参加的当然学校只会推荐成绩好、高考有望考上清华的学生啦,而且清华大学会要求学校给推荐的学生排名次,如果你排在前面几名,那降分录取你的机会就会大大增大啦自主招生的程序(我们那

2024-01-06 07:5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