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30 01:00:13 | 16教育网
可以。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等部门制定的《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户籍是湖北,学籍是湖南,符合规定条件是可以在湖南省异地高考的。 16教育网
依据教育部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湖南省报名参加高考,除须具备本省户籍人员报名条件外,还需满足一下要求:
1、自高中一年级起在流入地普通高中学校就读,取得就读学校学籍,并参加了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往届毕业生。
2、高考报名时,须提交其父母在当地1年期以上的居住证(含就业状况信息、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等)以及本人的学籍证明材料。
3、在流入地中等职业学校连续就读2年以上(含2年),并具有就读学校学籍的应届、往届毕业生可报考我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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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
湖南高考生优惠加分政策:
1、根据加分政策,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等,可享受10分-20分不等的加分政策。
2、根据省教育厅公布的《湖南省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政策实施方案》,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含经国家批准的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待遇的县、区)和少数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
3、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待遇的县、区和江永县、绥宁县、会同县、沅陵县、慈利县、石门县等6个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和少数民族乡的汉族考生加5分;
4、江永县、绥宁县、会同县、沅陵县、慈利县、石门县等6个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其他散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