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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职学院如何单招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0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教育司【2010】6号《关于2010年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及鲁招委【2010】5号《山东省2010年部分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何为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
国家教育部批准在部分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中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目的在于积极探索引导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的机制。
2010年单独招生试点考核工作遵循院校自主、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的原则,以选拔适合高职教育、适合高职专业学习的考生为改革目标。普通高中毕业生采取结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组织以职业技能测试为重点的考核方式,中职毕业生录取采取文化课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的考核方式。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在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按国家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被试点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山东省高职对口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及山东省高职对口招生考试。
试点院校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在校所有待遇与参加普通高考被录取的学生一致,仅仅是考试方式不同。
我校2010年通过国家教育部批准首次开展单独招生试点工作。
二、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2010年单独招生高职专科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学制 外语种类 收费标准 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计划 中职毕业生招生计划 合计
文 理
西餐工艺 3 不限 5000 10 10 5 25
烹饪工艺与营养 3 不限 5000 10 10 5 25
旅游管理 3 不限 4800 50 30 20 100
会展策划与管理 3 不限 4800 15 15 10 40
市场营销 3 不限 4800 30 15 15 6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 不限 5000 35 15 50
合计 115 115 70 300
三、招生范围和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为已报名参加2010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和职业高中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
(二)、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三)、普通高中毕业生须高中会考成绩全部合格。(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有D级的考生除外)
(四)、旅游管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2厘米以上,女生身高160厘米以上。西餐工艺专业要求肝功能表面抗原显阴性。
(五)、参加山东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五官端正。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报名形式: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报名时间:4月15日-25日考生网上报名,4月30日-5月1日下午2点前现场确认。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考生可于4月15日—25日登录我校招生网(
)查询网上报名方法及注意事项,了解有关招生政策,并按要求准确输入个人报考信息。考生必须准确如实地填写报名序号(10位)、学籍号及我校要求的相关信息,下载并填写《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单独招生报名信息表》,考生所在学校签署意见并盖章。
2、报名要求:
(1)、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应在C级以上(含C级),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含D级的考生请不要报考。
(2)、职业高中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报考所学专业与考生所属科类无关。
3、报名资格审查:
4月26日-27日我校将报名考生信息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查考生报名资格及核查普通高中毕业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4月28-29日我校依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结果,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考生名单。
(三)信息确认、缴费及察看考场
考生须在“网上信息输入”的基础上,在4月30日—5月1日下午2点前到我校“信息确认”现场办理“信息确认”手续,交验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及察看考场。(济南市旅游路4516号,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现场确认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复印件以A4纸格式),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其参加专业素养考核的资格。
1、报名表:《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单独招生报名信息表》;
2、2010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及复印件一份;
3、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4、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二张;
5、普通高中考生高中阶段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即各科会考成绩)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6、高中或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学习阶段获取的各类奖项、技能证书原件,证明申请人具有突出才能的相关材料,并交复印件一份(必须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7、 报名考试费:120元(参照鲁价费发[2008]146号文件规定标准),领取准考证时统一缴纳;
8、2010年高考体检表及复印件一份;
9、考生所交材料和报名考试费概不退还;
10、5月1日下午3:00时考生看考场。
五、考试办法及安排
(一)考试安排及考试科目:
1、准考证领取:4月30日—5月1日统一到学校招生办领取准考证并到考试地点察看考场。
2、考试时间:
考生 类别 考试时间 专业 科目 考试 形式 考试地点
普通高中毕业生 5 月 2日 上午
9:00开始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市场营销
旅游管理
会展策划与管理
西餐工艺
烹饪技术与营养 考核 面试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济南市旅游路4516号
考生 类别 考试时间 专业 科目 考试 形式 考试地点
职业高中及各类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 5 月 2日 上午
9:00-10:3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市场营销
旅游管理
会展策划与管理
西餐工艺
烹饪技术与营养 考核 笔试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济南市旅游路4516号
下午
2:00开始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市场营销
旅游管理
会展策划与管理
西餐工艺
烹饪技术与营养 面试
(二)考试科目及形式:
考试工作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学校采取“根据考生类别及所报专业对考生进行不同形式的笔试或面试”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1、普通高中毕业生:结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通过面试组织以职业技能测试为重点的相关考核。
中职毕业生:通过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完成以职业技能测试为重点的相关考核。
2、中职毕业生笔试:六个专业的中职毕业生5月2日上午先参加笔试考试。考试内容:数学基础知识、语文基础知识、
英语基础知识,主要考查考生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考试时间为90分钟,分值为100分。
3、面试:普通高中毕业生5月2日上午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市场营销、旅游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西餐工艺、烹饪技术与营养等六个专业采取面试形式,中职毕业生5月2日下午以上六个专业进行面试 。面试内容含仪容仪表、语言表达(含英语)、人文素养与思想品德等,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能力、基本素养、反映能力及知识面等基本素质,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分值为100分。
4、笔试考试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要求命题;面试考试由学校依据相关专业学习需要制定。
(三)考核成绩确定
考生成绩根据考核成绩确定。
六、命题与评卷
(一)、专业素养考试或测试由我校组织专家命题、阅卷。
(二)、评卷:我校将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七、录取
(一)、录取原则: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实行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按计划数1:1.2的比例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同一大类内,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普通高中考生在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根据下列顺序录取:理工类专业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中的数学、物理、
化学三科成绩;文史类专业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中的数学、语文、英语三科成绩录取,高一级档次多者优先录取。同等条件下,根据所报考专业相关选修课分数,高者优先录取。中职考生录取方式为 笔试及面试成绩相加 排序,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2010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二等奖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考生,经向我校申请,我校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后,可免试进入我校对口专业学习。
(四)、考生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报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获得如下省市地区奖励的考生优先录取:
1、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三好(优干)荣誉称号的品学兼优的考生;
2、高中阶段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
3、在市级及以上体育、文艺等方面比赛中获得前三名或获三等奖以上的,以及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
4、高中阶段获得由地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
(五)、若所报专业已满,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以录取。
(六)、确定预录名单:5月4日审核组根据考生的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报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七)、公示预录名单:5月5-8日由学校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将预录考生的名单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示。
(八)、 5月9日我院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
(九)、5月10日我院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审批结果,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山东省2010年普通高考及高职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山东省2010年普通高考及高职对口招生考试。
(十一)、录取数据按规定时间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确保进入高校学生学籍信息库。
八、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一)、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二)、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籍规定》处理。
九、时间安排
时 间 工作内容
4月15-25日 考生网上报名 zs.sict.edu.cn
4月26-27日 考生资格审查
4月28日-29日 网上公布参加专业素养考试或测试的考生名单
4月30日-5月1日 考生到校确认、缴费、察看考场
5月2日 考试、阅卷、统分
5月4日 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5月5-8日 网上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5月9日 向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上报拟录取考生名单
5月10日 办理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
十、监督机制
(一)、为保证单独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校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由招办汇总后上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二)、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十一、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十二、组织保证
(一)、学校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二)、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三)、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四)、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实施“阳光工程”。
十三、相关事宜
(一)、单独招生各专业的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公布的单招计划数。如因生源不足未能完成单招计划,学校将计划调到普高统招批次录取。
(二)、对单独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三)、单独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四、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邮政编码:250103
咨询电话:0531-86335555
联系人: 王老师 宋老师
学校网址:我校招生信息网 zs.sict.edu.cn
十五、乘车路线
可从济南火车站乘18路或从长途汽车站乘K50路公共汽车到文化东路东口站下车,转乘306路、303路、305路公共汽车到商职学院站下车。
备注: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的招生信息网,因时间很紧,所有关于单独招生的信息都通过招生信息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校招生办
2010年4月7日

山东户籍在甘肃从小学到高中一直在兰州上学,学籍也是兰州学籍能在兰州参加高考吗?
对于山东户籍但在甘肃从小学到高中一直在兰州上学的学生而言,是否能在兰州参加高考,确实需要考虑一些特定条件。首先,学籍所在地是兰州无疑为学生提供了参加当地高考的基础。然而,异地高考政策的实施,往往伴随着一系列具体的条件要求。
根据我国现行的高考政策,对于非本地户籍的学生,尤其是跨省就读的学生,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在当地参加高考。这些条件可能包括但不限于父母在当地的工作证明、连续居住年限、学籍年限等。这些政策的具体要求和执行细节,各地教育部门会有所差异,因此,建议学生及其家长提前与兰州的教育部门进行沟通,了解最新的异地高考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政策的不断调整和完善,异地高考的要求也在不断变化。因此,及时关注当地教育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信息,对于确保顺利参加高考至关重要。此外,考虑到高考的重要性,建议学生提前规划,确保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证明材料齐全,以免在关键时刻出现疏漏。
总之,山东户籍但在甘肃从小学到高中一直在兰州上学的学生,理论上可以在兰州参加高考,但必须满足异地高考的相关政策要求。这包括但不限于居住、工作、学籍等方面的条件。因此,建议学生及家长尽早准备,及时了解并遵循相关政策。
第一章 总则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切实做好我院2020年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 2020年潍坊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潍坊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 潍坊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
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潍坊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2391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
第七条 办学层次: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八条 学校地址:学校设有滨海和奎文两个校区。滨海校区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教创新区海安路06588号;奎文校区位于山东省潍坊市东风东街8029号。
第九条 基本情况:
学院坐落在世界风筝都--山东省潍坊市,校园占地1919亩,建筑面积47万平方米。学院现有教职工990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76人,博士、硕士590人。设有农林科技、机电工程、
信息工程、文化创意等10个全日制二级学院,设有国际
教育学院、创业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潍坊职业农民学院等跨专业教学机构,先后与
青岛科技大学、
山东农业大学、
临沂大学开展了“3+2”专本贯通培养,三年制高职专业54个,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8803人,各类留学生300余人。
学校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单位、全国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是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建设单位、山东省高等职业教育和技师教育合作培养试点学校,被授予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科教兴农先进学校、全国农业职业技术教育培训示范基地、全国学校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中国创业创新典型示范基地、山东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省级花园式单位、山东省教育信息化示范单位、山东省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等荣誉称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潍坊职业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考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潍坊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第十二条 潍坊职业学院监察
审计处(纪委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十三条 招生专业、计划:2020年学校面向8个省,共设置招生专业54个。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和男女比例要求:各专业不限语种,但学校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五条 选考科目要求:报考各专业不设选考科目。
第十六条 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录取政策和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执行。
第十八条 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
学前教育专业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低于本专业分数线的考生按下一个专业志愿录取(如考生仅报唯一志愿且不服从调剂,将予以退档);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各专业均不设选考科目要求,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高考总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对各专业进档考生依次录取。
第十九条 山东省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
对进档考生按高考成绩和专业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安排专业,仍不满足则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安排专业,依次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调剂者,可录取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将予以退档。
第二十条 山东省艺术类专业招生
依据《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第二十一条专业录取时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第二十二条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成绩相同时将参考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关科目成绩、体育测试成绩进行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均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四条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五章 收费退费及奖助政策
第二十五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的规定执行。各专业收费标准见各省考试院公布的报考指南。
第二十六条 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 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免、补等多种助学形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在校学生可以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学院奖学金等不同等级的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除可参加国家助学贷款外还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不同程度的资助。
第六章 资格审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中发现的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上级主管部门,取消其入学资格,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九条 学历证书: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并达到学院其他毕业条件要求的由潍坊职业学院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三十条 学院地址及联系方式
滨海校区: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教创新园区海安路06588号;
奎文校区: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东风东街8029号。
邮政编码:261031
咨询电话:(0536)3083621 8527126 8218945
传 真:(0536)3083600 8527131
学校网址:
学校招生网址: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潍坊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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