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4-17 19:35:40 | 16教育网
法律分析:1. 父母双方或一方及考生本人在青落户5年以上(高考前);考生在我省就读高中满3年并参加了我省高中学考。可以在我省参加高考并报考省内外普通高校。
2. 父母双方或一方及考生本人在青落户3年以上、不满5年(高考前);考生在我省就读高中满3年并参加了我省高中学考。可以在我省参加高考并报考省内外三本及以下院校。
3. 父母双方或一方及考生本人在青落户1年以上、不满3年(高考前);考生在我省就读高中满3年并参加了我省高中学考。可以在我省参加高考并报考省内三本及以下院校。
4. 采用原户籍省(市、区)分数线参与我省相应批次院校的录取,条件是:父母双方或一方及考生本人在高考报名前已在我省落户、学籍在高考报名前已转入我省。可以在我省参加高考,但要采用其原户籍迁出省(市、区)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参与青海省内相应批次高校的录取。其原籍省(市、区)高考科目须与我省一致,如不一致则由省招办按照我省高考分值进行折算。考生原籍同批次分数线低于我省的,则按我省分数线执行。
法律依据:青海招考信息网发布的《青海省现行高考报名录取政策汇总及解读》
(一)家长和考生已经在青落户者报考规定
1. 父母双方或一方及考生本人在青落户5年以上(高考前);考生在我省就读高中满3年并参加了我省高中学考。可以在我省参加高考并报考省内外普通高校。
2. 父母双方或一方及考生本人在青落户3年以上、不满5年(高考前);考生在我省就读高中满3年并参加了我省高中学考。可以在我省参加高考并报考省内外三本及以下院校。
3. 父母双方或一方及考生本人在青落户1年以上、不满3年(高考前);考生在我省就读高中满3年并参加了我省高中学考。可以在我省参加高考并报考省内三本及以下院校。
4. 采用原户籍省(市、区)分数线参与我省相应批次院校的录取,条件是:父母双方或一方及考生本人在高考报名前已在我省落户、学籍在高考报名前已转入我省。可以在我省参加高考,但要采用其原户籍迁出省(市、区)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参与青海省内相应批次高校的录取。其原籍省(市、区)高考科目须与我省一致,如不一致则由省招办按照我省高考分值进行折算。考生原籍同批次分数线低于我省的,则按我省分数线执行。
青海籍学生在外地上学,可以到青海参加高考。申请报考高校的考生,原则上按其户籍所在省高校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地点及方式报名。
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高校招生考试,按各省公布的办法执行。考生不得在“流入”和“流出”两地同时参加高考报名。对于既不符合流入地也不符合流出地报考条件的考生,由流入地协调流出地解决,原则上回流出地报考。
省级招委会可按照以考生户籍为主、与在本地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就读一定年限相结合的原则,结合本地区实际就报名条件、时间和有关要求作出具体补充规定。 16教育网
16教育网(https://www.ts16z.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在青海高考的政策的相关内容。
1、强化学籍管理关口前移,学籍和户籍实施联合集中审查制度,应届毕业生学籍由学校负责审查,往届生和省外借读生学籍由考区招办负责审查;应届毕业生、往届生和省外借读考生的户口审查工作,由当地招办和学校负责分别送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集中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