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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回宁生高考政策
法律分析:招生政策及规定参照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调整和规范我省普通高考加分项目的通知》,调整西宁市中考加分项目。经核查行政主管部门证明及户籍证书,并经张榜公示,凡少数民族;因公致残军、警子女;烈士子女的考生,在普通高中录取时一次性加10分计入中考升学成绩。因公致残军、警子女报名时,必须提供省级民政部门和军队军级以上有关部门颁发的因公致残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部门颁发的证件不予认可。
法律依据:《青海省关于调整和规范普通高考加分项目的通知》
一、取消由省教育厅评选的“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共青团青海省委、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省教育厅、省学生联合会评选的“全省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共青团青海省委评选的“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称号获得者增加10分的照顾加分项目。
二、取消“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和“高中阶段参加全省运动会、全省中学生运动会个人项目前六名、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增加10分的照顾加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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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回宁生高考政策
招生政策及规定参照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调整和规范我省普通高考加分项目的通知》,调整西宁市中考加分项目。经核查行政主管部门证明及户籍证书,并经张榜公示,凡少数民族;因公致残军、警子女;烈士子女的考生,在普通高中录取时一次性加10分计入中考升学成绩。因公致残军、警子女报名时,必须提供省级民政部门和军队军级以上有关部门颁发的因公致残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部门颁发的证件不予认可。
“回宁生”是指户籍在西宁的学子,去外地求学然后到了中考或者高考的时候来参加考试上学的学子。
1、其学籍还在西宁没有转移出去。
2、户口在西宁且在外地上学不超过两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西宁市回宁生学籍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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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前告知申请,如果孩子要转学,最好提前告知孩子的班主任,时间最好是在期末考试前后,因为这个时间段需要给孩子预定课本,缴费等事情,学籍办理一般都是在开学后的前两个星期。
2、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孩子转学,应该先找转入学校协商,对方答应接收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3、带上户口页,填写转学申请表。
4、接收学校提出学籍申请,转学申请表要一式两份,原学校一份,接收学校一份,申请表通过后,接收学校在学籍平台上提出学籍调动申请,原学校进行学籍审核通过,通过后,孩子的学籍就可以转到转入学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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