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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师范大学2024年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4-03-07 14:10:18 | 16教育网

杭州师范大学2024年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修改完善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杭州师范大学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2024年杭州师范大学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招生工作。16教育网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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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杭州师范大学,院校部委代码:10346。

第五条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及研究生教育,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

第六条学校位于浙江省杭州市,现有仓前校区(余杭塘路2318号)、下沙校区(学林街16号)、玉皇山校区(玉皇山路77号),占地3000多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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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颁发证书:入学第4年,完成本科相关专业学习学生,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本科毕业证;符合学位授予要求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转段进入后续学习的学生,完成硕士阶段学习,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硕士毕业证;符合学位授予要求的,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学校成立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以下简称“复硕培养试点”)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该项招生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九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复硕培养试点”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复硕培养试点”招生录取工作。

第四章培养目标、招生计划与报名办法

第十一条该项目旨在培养一批富有高尚师德和教育情怀,具备深厚的人文与科学素养、扎实的双学科复合知识与能力、突出的教育教学与实践创新能力、广阔的国际视野与自我发展能力,能够胜任高中双学科教学的复合型卓越高中教师。

第十二条招生计划:面向浙江省招生,其中“物理学(物理学+教育技术学本硕衔接试验班)(师范)”招生40名;“历史学(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本硕衔接试验班)(师范)”招生40名;在普通类提前录取。进入试点项目学生在本科第七学期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升入教育硕士转段考核,合格者以研究生推免方式进入教育硕士阶段学习,考核不合格者退出试点,转入相关专业继续完成本科阶段学习任务。

第十三条报名时间:2024年3月6日9:00至3月15日12:00。

第十四条报名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

1.具有浙江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

2.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到省内高中长期任教;

3.遵纪守法,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

4.中学综合素质评价B等(含)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为P等(含)以上;

5.考生类别:“物理学(物理学+教育技术学本硕衔接试验班)(师范)”、“历史学(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本硕衔接试验班)(师范)”招收普通类考生。

6.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要求:

招生专业

学业水平测试要求

选考科目

物理学(物理学+教育技术学本硕衔接试验班)(师范)

不少于7个A,其中物理为A、外语不低于B;其余均在合格及以上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历史学(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本硕衔接试验班)(师范)

不少于7个A,其中历史为A、外语不低于B;其余均在合格及以上

不提科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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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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