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5-16 19:04:46 | 16教育网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积极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依据《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华东师范大学2024年继续在上海市实施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
一、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2024年秋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的考生。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计划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招生专业组情况见附表。
三、报名方式
考生需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信息服务平台(网址:
四、选拔程序
(一)学校初审
对按要求提交完整有效报名信息的考生,学校将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档。初审结果将于2024年6月3日前在报名系统中公布。
(二)考生志愿填报
初审合格且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达到2024年上海市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填报综合评价批次志愿信息。填报要求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三)学校考核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在我校初审合格名单的基础上,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综合评价批次志愿填报情况、按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数的1:1.5比例(末位同分全投)确定入围校测的名单。入围校测的考生名单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布。
学校校测时间暂定7月6日-7日,校测方式为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进行公布。投档后不参加学校校测者,校测成绩以零分计入综合成绩进行排序。
五、录取办法
学校将分专业组依据考生专业志愿填报情况以及招生计划,采用分数优先原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拟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次以高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高考成绩排序录取。
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占85%)、校测成绩(占15%)组成:综合成绩=高考成绩÷660×850+校测成绩(校测成绩满分为150分)。
拟录取名单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后予以正式投档录取。录取名单将在学校招生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被我校综合评价批次录取的考生将不再参加后续批次的投档录取。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请材料上传。申请材料中若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参与后续录取的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二)学校在初审和考核期间,将按照《华东师范大学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使用办法》要求获取考生的综合素质纪实报告,作为学校评审的参考。
(三)高考体检结果不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的,将取消录取资格或调整至其他合适专业。
(四)我校招考信息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或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报名后应及时关注网站信息;未及时查询网站信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高考志愿填报工作以上海市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为准。
(五)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六)若教育部、上海市或有关部门有相关调整,我校将作相应调整。未尽事宜按教育部、上海市和我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领导与监督机制
(一)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二)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八、联系方式及其他
(一)学校招生办公室16教育网
咨询电话:021-62232212
学校本科招生网:zsb.ecnu.edu.cn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本科招生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200062)
(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电话:021-54344605
监督邮箱:jwjc@admin.ecnu.edu.cn
九、本招生简章由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表:华东师范大学2024年综合评价批次招生院校专业组及科目要求
院校专业组 |
选考科目要求 |
专业(类)名称 |
华东师大1 |
不限 |
|
华东师大2 |
不限 |
金融学类(含金融学、经济学2个专业)、工商管理类(含工商管理、会计学2个专业)、工商管理(智能商业实验班)、公共管理类(含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2个专业)、法学、社会学类(含社会学、社会工作2个专业)、教育学类(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教育康复学、公共事业管理4个专业)。 |
华东师大3 |
物理+化学 |
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统计学类(含统计学、保险学2个专业)。 |
华东师大4 |
物理+化学 |
心理学类(含心理学、应用心理学2个专业)、化学、生物科学类(含生物科学、生物技术2个专业)、地理科学、地理信息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含环境科学、环境生态工程2个专业)、生态学。 |
华东师大5 |
政治 |
注:招生专业(类)不含公费师范、体育、艺术等专业类型,最终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华东师范大学 中外合办项目介绍2017
华东师范大学是一所融合传统与创新的大学,既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又兼具高度国际化的全国“985”、“211”重点高校。交通便利,环境优雅,学校以能带给学生优异的、充满挑战和令人激动的大学经历而自豪。下面我为大家介绍华东师范大学的中外合办项目,一起看看吧!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中澳合作项目 (ECNU - LA TROBE)
本项目是1995年经教育部(原国家教委)批准成立的`首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在华东师大与 澳大利亚拉筹伯大学 (La Trobe University)本科层次的学术课程合作,项目学制设计为“2+2”,即被录取学生前两年在华东师范大学学习,后两年进入拉筹伯大学学习。
国内两年学习主要是在强化英语的同时,完成拉筹伯大学商科专业的预科与专业基础课程。两年后学业合格者,就可以进入拉筹伯大学,在商科领域里选择自己喜欢的专业继续深造,如管理学、金融学、 国际商务 、市场营销、 会计学 等。完成所有课程后,可取得拉筹伯大学学士学位。该学位可获得我国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
中英合作项目 (CSCSE - SQA HND)
本项目是2003年由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引进的英国优质教育资源,是英国颁证机构、教育部学历认证机构、国内高校三方合作的项目。该项目学制主要是“3+1”模式,即学生在华东师范大学学习三年,一年预科及语言强化和二年的专业课程;另对英语成绩优秀者可免预科直接入读专业课程,即“2+1”模式。
学生两年或三年学习成绩合格后,可进入英国、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 新西兰 等国的对接院校相关专业继续深造1年。完成国外大学本科后续课程后,可获得国外大学学士学位。该学位可获得我国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
合作项目优势
全西式课程 - 无缝对接
项目专业课程完全采用外方的 课程体系 、教学大纲和原版教材,国内外课程做到衔接顺畅,在国内直接就读国外大学课程,学生无需担心出国后的授课和考核方式的不适应。
全方位融合 - 资源共享
项目学生在校本部学习生活,享“985”名校资源。学校的软、硬件设施全面支持。学生可参与校级学导工作、参选校学生会、文化社团工作,快速融入华东师范大学。
校与校对接 - 升学保障
中澳项目学生一经录取,即获得了澳方拉筹伯大学的学籍;中英项目学生一经录取,在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注册,一年后注册英方学籍。项目学生统一办理出国手续,无后顾之忧。
学历可认证 - 安全保障
学生通过我校合作项目留学国外,获得国外大学 学士学位证书 后,可选择海外继续就读硕士学位,亦可回国深造。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将给予学生所获国外大学本科段及研究生段的学历学位认证。
招生对象:应届高中毕业生
招生专业
中澳合作项目:商科(涵盖会计、金融、管理、国际商务、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等专业)
中英合作项目:商务会计(ACCA方向)、商务会计、金融理财、国际贸易与商务
入学要求:通过学校的英语入学测试及面试,择优录取。
上海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宣传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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